新贪污花招何以为名?5/6/2012
63 第10章 第1回:第三眼开讲 22/6/12
民联党要官司紧追缠,何解?
最近,民联党要及维权组织领袖似乎患上‘官司症’流行病,你不犯它,它会找上身,纷纷被官司所缠。大的,是祸从口出,小的,则是法外添加‘莫须有’一条,何解?
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在“428浄选盟大集会”中被扣留,午夜过后他被保释。由于被扣押在吉隆坡警察训练中心的群众众多,蔡添强主动留下来,协助有需要帮助的人士。
不料这种“被释放后不走,留下来协助旁人的义举”,它在马来西亚的法律中,原来也是一种罪行。于是,蔡添强随后再加控一罪,什么罪?触犯‘禁区法令’耶。在此法令下,罪名成立可被判刑2年,或罚款2千令吉。
伊斯兰党中委莫哈末尼查,日前就柔佛州苏丹以52万令吉标得www 1车牌表示不满,结果,他被柔州总警长援引《煽动法令》加以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刑罚可不轻呢。
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他被雪州水供公司起诉的诽谤案中罪成,必须偿还20万令吉,没钱付,可被判入穷借,暂失参政权。
民联共主安华已知或将要被提控的所谓案件多如牛毛,无从算起。最新一起是在‘428和平集会’上,他被指与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互相打手势,警方怀疑他们两人是在唆使群众暴乱,企图夺取政权。如果罪名成立,‘叛国罪’硬套头上,永世不能翻身!
阿兹敏阿里在17年前涉嫌贪污,两年后曾被宣判无罪。现在,阿兹敏身为公正党的二哥,国阵的劲敌,自然又成为国阵政府司法对付的对象。
浄选盟3.0,学运及部分公民组织的领袖最近也接获警方的传票,叫他们到警局去就一些‘非法集会’接受调查。否则,警方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以司法程序来打压在野政党领袖并不是纳吉﹣马哈迪集团的专利品。早在从70年代开始,新加坡李光耀政权就采取司法程序将在野政党领袖,一个接一个地以诽谤案提控他们。罪名成立后,法庭便以高额罚款来治罪,动耴一百几十万元新币。无钱缴纳,便以坐牢代罚。
从此,许多敢怒敢言的在野政党领袖不是宣布破产,便是关在牢狱中,甚至被迫逃亡海外,至今还不敢回国。这就是反动政府滥用司法程序来压制异议分子的独门武器。
马哈迪政权当然知道以司法程序来对付政敌的妙用,只是他认为其他法令已经足够对付,没有认真启用吧了。直至烈火莫熄兴起后,马哈迪才逐步改组整个司法系统。
2000年之后,马哈迪知道大势已去,为了保护失势后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除了在执法与行政部门领导层安插死忠外,对司法部门作全面改组。从此,国家虽然没有马哈迪在统治,但是,政权体制却处处有马哈迪的阴影作祟。
随着在野政党的斗争日益激烈开展,国阵发现其政权也日益陷入泥泞中。为了扭转这种劣势,国阵政府急促援引司法程序以打击异议势力,希望因此而能封住维权组织领袖的咀巴,以及捆绑在野政党领袖的手脚。
最近国会三更半夜一口气通过22项修正法案, 其司马昭之心,不是很清楚地告诉人民,为了保住政权,政府随时会修改法律吗?
亮出‘司法程序’这把方尚宝剑,首先是向国人和世人表示,政府是依法行事,以民主形式与在野政党进行和平竞争,只是因为对方不遵守法律而被起诉。
再次,一旦被起诉者也援引司法程序进行抗辩,就会被政府宣传为这是民主社会的精神,不知觉掉进它那假议会民主的陷阱中。
第三,这也是一把软性的杀人利器。由于从逮捕,审讯到判决全由同一伙人操控,往往未审已知道判决。这种强有力的阻吓性武器,为当权者持续执政铲除了许多阻力。
从国阵频频利用法律来束缚异议人士的行动中,可以了解到其用意有二。1,这是援兵之计,争取时间以改善其日益败坏的形象;2,必要时,援引法律以剥夺政敌的参政权,或投狱收押,以重挫在野政党的势力。
陈志光
07/06/2012
新贪污花招何以为名?
马来西亚贪污名目何其多,5亿4千多万的潜艇合约抽佣费,被美化为‘咨询服务费’。若‘抽佣’后不缴税,就会被罚款,坐牢。‘咨询服务’可被解释为提供免费服务,走法律漏洞,免抽税。如今,大官得标,有人愿意付款,大官明显贪污。这种新贪污花招如何定名?又如何收罪?
话说卫生部长廖中莱向交通部投标一个热门汽车号码WWW 15,结果以2万4千2百令吉标得。他解释道,由于卫生部长的官车已经陈旧,需要换一辆新车,因此才竞标新的车牌。
当他被询及由谁付那笔款项时,他支唔其词表示,“这是官车﹣﹣﹣﹣﹣﹣﹣是官方﹣﹣﹣”。
廖中莱心虚,自知理亏,一时竟答不上来。且听人家柔佛苏丹对同个课题答得多么潇洒,苏丹发言人说:“我们不会动用人民的一分钱”!
柔佛州苏丹依布拉欣是以52万令吉高价标得WWW 1车牌,而国家元首则以22万令吉标到WWW 5车牌,其他许多部长都以价值不菲的款项标得WWW系列车牌。
在马来西亚的政治生态中,有许多人专在政治圈子里打滚,混饭吃,这种人称之为政治掮客。他们服务的对象一方面是有权有势的大官,另一方面则是那些有钱又有社会地位,很想拿个勋衔来光宗耀祖,或是虚荣于商场及社团里。
另一个服务对象是建筑商,大承包商及生意人。这种人很想巴结政府高官以便取得政府合约,或工程。因此,他们往往肯花大钱以取得高官的欢心和信任,一旦合约和工程到手,什么‘应酬钱’都能回本,这就是所谓的‘小钱不出,大钱不来’的商家哲理。
由此可见,24千2百也好,22万也罢,其至52万令吉都‘湿湿碎’,反正都不是得标者出的钱,会有许多‘现代羌太公’愿意代付,这就难怪柔佛苏丹发言人说得多么轻松,只是廖中莱被“历史协议”的课题尘封住脑袋,舌头一时转不过来。
贪污花招千奇百怪,名目枚不胜举。如果要彻查,入案,定罪也非不可能,这得视被检控者是何方神圣。
在马来西亚,反贪会,警方,总检察署, 法官一条龙,如果是高官,尤其是亲当权派的大官贪污,即使是鉄证如山,只要法官说一句,“证据不足,证人供词矛盾,被告无罪”。
如果被检控者是异议人士,那就不得了,政府不仅要淸查被控者祖宗十八代历史,而且不惜修改法律或法令,非将被控者治罪不可。不久前,国阵政府重审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17年前的‘贪污案’便是个例子。
无论如何,贪污是社会的恶性毒瘤,也是国家的首号敌人,国阵政府姑息养奸,怂恿与包庇贪污,其结果不仅会埋葬国阵政权,同时也会断送国家前途。
陈志光
05/06/2012
华社毒瘤话马华
华族今天能立足于大马民族之林,能够继续为国家和人民作出巨大贡献,所依靠的并不是什么“有人在朝好办事”的鬼话,而是长年累月,扎扎实实地从实力出发所获得的成果。
一百多年前,中国常年处于战乱和饥荒中,导致民不聊生。为了活路,许多南方沿海省份的居民只好南渡七洲洋,投奔怒海逃亡海外。
绝多数南来的先贤都是光棍一个,被卖猪仔来马后的命运就靠个人的努力了。他们大部分从事劳力工作,日晒雨淋,幸运的存些老本后,还可以寄点储蓄回国孝敬爹娘妻小,不幸者,只有横尸荒野,魂断异乡。
抗日时期,华工并不忘记祖国同胞的苦难,除了组织海外抗日同盟外,也有许多人回去为国捐躯。抗日胜利, 英军再度返马实行殖民统治,于是,许多志士在马共的领导下,再度重回森林打游击,为马来亚的独立作出重大的牺牲和贡献!
1948年的紧急法令时代,所有居住在森林边缘和郊区的华人都逃不过英殖民地政府的魔掌,他们全都被迫迁后,集中在一个全新的集中营里,美其名为‘华人新村’。但是,被关在新村的村民,他们还是一如即往,继续支援独立斗争运动。
早期的新村生活十分辛苦,除了‘吃大锅饭’外,进出新村关卡的人都要被守关的士兵为难,甚至搜身,盘查。正在这个艰难时刻,一个名叫‘马来亚华人公会’的政党成立了。
马华公会成立于1949年2月27日。其宗旨美其名是‘安定新村居民的生活,为民众谋福利’,之后把重点转移至‘争取’华人的公民地位,并与巫统合作‘争取’国家独立。
实貭上,当年马华头头是奉英殖民政府的御旨,混进新村搞绥靖工作,缓和抗英情绪,阻挠独立运动的力量在新村持续发展。如果当年,马来亚人民在马来亚共产党的领导下打败英殖民政府,从大英帝国魔掌下解放出来,根本就没有至今还残存的公民权问题了。
马华从一开始就是华社的一棵毒瘤。它仗恃着马来保守势力,不断当典华族的权利以换取巫统的欢心。历任马华总会长都是样向巫统头头摇尾求乞,现任更是混帐一个。
蔡细历本来就是个人格有缺陷的‘鸟人’,马华由它来领导,更加加速它早日去‘荷兰’。
蔡细历一出道便是一个非常亲近巫统的马华领袖,他是个善于心计的人,外号人称‘白衣秀士’。他不仅善辩也善于狡辩,口讲一套,做得是另一套,跟马哈迪的劣行一样,是个不可信任的‘鸟人’。
今天,马华声称在内阁会议中,他们向正副首提起有关“历史协议”的事,结果,正副首相都不知道有“历史协议”这回事。
副首相慕尤丁之前曾经声称,“由于历史协议中有关维持独中统考现状的说明,我身为教育部长对要增建独中之事,也无能为力”。
明明“历史协议”是由副首相的口中先说出来,廖中莱等‘鸟人’今天与慕尤丁见面,难道不敢当面求证,要慕尤丁交代清楚?反而要由蔡细历坚持董总必须出示相关文件来证明有‘历史协议’的存在,否则,以“马华晓得怎样做”的口吻来威胁董总?
休矣马华,这粒华社的毒瘤,你们领袖这些只会‘讲爽的鸟人’,华社没有你们,日子会过得更好。来届大选,就让华社送你们去荷兰吧!
陈志光
06/06/2012
国阵输不起宪制危机游戏!
前天,中央政府指示高等教育基金局冻结雪兰莪大学及雪州国际伊斯兰大学学院的学生贷款计划。今天,国阵政府在考量输不起由本身鲁莾行动而引发的宪制危机后,急忙360度转軚,宣布之前的有关冻结令作废。
自从民联最高领袖安华一再声明民联一旦执政,便会废除高教部学生贷款计划, 并吁请已经贷款的学生不必偿还,理由是教育是一项国家投资计划,全民应该接受免费教育。
安华的谈话引起国阵强烈反弹和采取极端报复行动,并且声称,既然民联承诺提供免费教育给学生,那么,由民联执政的雪州政府所管辖的两间大专院校,其学生费用便由州政府负责。
随着中央政府宣布停止发放贷款给上述两间大专院校学生后,雪州务大臣卡立马上回应,“州政府会从重组‘达南集团’的债务计划中,以500英亩的土地去融资3千万令吉来作为短期支付上述院校的费用。
卡立严厉谴责国阵政府不择手段,为了狭窄的政治目的不借典当年轻人的前途。同时,他进一步指出,中央政府上述无理行动,显然的违反了宪法精神,破坏了联邦体制关系!
联邦宪法阐明,教育是联邦政府的责任。如今高教贷款局拒绝贷款予上述两间大专院校学生,无异已触犯联邦宪法,有关学生可以起诉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首长。
雪州政府除了采取短期应急措施外,为了长期支付巨额的教育经费,必须要从重组税务结构去获取资金来源。如果从目前的税务结构去增加收入,它必将加重雪州人民的负担。
因此,假设,雪州政府修正土地法令,增加一条土地特别使用附加费用法案。1,向所有在州内的大道公司征收特别教育基金。
2,向所有在州内的大型工业机构及霸市征收特别教育基金。
如果上述修正法令有违反联邦宪法,而州政府坚持实行,它必将引起一场宪制风波。 宪制风波的导火线是来自中央政府对州政府有关教育政策的高压手段,最终,人民会责怪中央政府。
宪制风波处理不好,继续延烧,最后演变成一场危机,第13届大选将至,在野政党手中又多了一支武器,国阵为了这个课题输得起吗?
如果输不起的话,当下在人民的面前失威地收回成命,总比届时失去政权好看得多!
陈志光
08/06/2012
26/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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