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回教国是件政治工具 20/6/2014

67 第10章 第5回:第三眼开讲  

回教堂 

回教国是件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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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來西亚,回教国地位的争议常隨著政治危机而出現。当权者往往在政权受到重大威脅时又把回教国搬出來当挡箭牌,护身符。其政治目的就是与伊斯兰党争夺穆斯林社群的支持。


首三任首相不支持回教国

1983年2月8日,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其80岁生日庆典上表示,马来西亚不应该成为一个回教国,当年马來亚独立时是世俗国,而回教只是宪法规定的官方宗教。

“我国拥有多元种族及不同信仰。马来西亚必须坚持作为一个以回教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宪法必须得到尊重及遵守。”

第三任首相胡先翁同年2月13日,庆祝其61岁生日庆典上就公开赞同东姑阿都拉曼的上述立场

国阵政权从1957年至1997年这40年間,可谓稳如泰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为更適应时局所須,它不断地增删法律,修改宪法。

然而,1998年烈火莫熄平地一声春雷,她將浸淫权力梦中的国阵吓醒,急忙一改政策將原本模棱两可的回教国地位,明确地提升为国家地位。


从马哈迪开始历任首相支持回教国

前首相马哈迪在2001年9月29日的《929宣言》中宣布,马来西亚是一个回教国。

当年,他所领导的巫统在1999年大选中遭到严重打击而作出这项宣布。其目的是作为击退回教党在争取马来选民方面的政治手段。

2001年8月4日,时任首相马哈迪的回教顾问哈密乌士曼表示,巫统将在一个全国性计划中向人民解释,马来西亚已符合回教国的条件了。


隨后,马哈迪,副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和法律部长莱益斯雅丁也发表了附和的言论。2001年9月29日,马哈迪便在民政党代表大会上重复了马来西亚是回教国的言论。


2007年7月17日,时任副首相纳吉表示,马来西亚是个回教国,但它保障国内少数民族的权益。


当年,他是代表首相阿都拉为大马回教研究院主办的“回教国在全球化的角色”国际研讨会主持开幕后,对记者这么说。

 

他说,马来西亚从来不是世俗国,因为西方国家对世俗国的定义是政教分离,它与马来西亚治理国家所沿用的回教原则完全不同。


他指出,马来西亚从来就不是世俗国,而是尊重非回教徒权益的回教国。大马人民不应被西方对世俗国,非世俗国,回教国及非回教国的刻板印象影响。

  

“我们从来就不是那种情况,我们也不要套用西方那一套对世俗和非世俗国的定义。回教是我们的官方宗教,马来西亚是回教国,但这不代表我们不尊重非回教徒的权益。非回教徒享有权益,而我们也保障非回教徒的权益。”


2007年7月24日,前首相马哈迪力挺副首相纳吉的回教国言论。他强调不管宪法是否明文规定,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已是既成事实。他表示,我们已把马来西亚視為是一个回教国,无论这是否已写入宪法里,事实上,我們已经在行政中把回教教义纳入政策里。就算其他政党提出反对,也不能够变这个既成事实。“他们(马华公会)要反对的话就反对吧!但是,大马是回教国已是事实。他们可以反对,很多人也可以反对,就如行动党。”随着回教国的言论在社會上引起争议,国安部即向所有主流报章發出禁令,除了正副首相的评论之外,不可再报道有关回教国的争议。巫青团領袖如希山慕丁及凯里等更纷纷要马华公会闭嘴,停止'發表任何马来西亚是世俗国的言论。


这17年來,隨著在野政党的结盟,以及公民运动风起云湧,相当程度上的团结与动员了马來中产阶级,并使之轉向支持民联。


国阵,尤其是巫统眼看山河日下,为了保住半壁江山,不惜利用神权权威极力反击。于是所谓的阿拉字眼风波,改教事件,清真食品课題一波接一波,不断地冲击著我国社会。


什麼是世俗回教国


我國著名人权律師杨培根解釋道:为了掩盖支持回教国的错误行为,马华公会更标新立异地创造了稀奇古怪的新名词──“世俗回教国”。


马华公会提出,巫统实施的是“世俗回教国”,这是稀奇怪异的说法。“世俗回教国”究竟是什么货色?只要了解一下此字眼的意思,就能理解“世俗回教国”一词是不通的词语。


商务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世俗”一词的解释是:“非宗教的”意思。“世俗国”就是“非宗教国”,或者说是“不以宗教作为治国之本的国家”。


“回教国”就是以回教作为治国之本的国家,既然回教国是以宗教为治国之本的国家,这类国家怎能称为世俗国家呢?


严格说来,“世俗回教国”是一种语无伦次,不知所云的提法,因为“世俗”和“宗教”这两个词语是相对的,互相排斥的,不能相容的。这两个词语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浅而易見,马华早已在国阵內失去發言权,但羞于在华社面前丟臉,只好为巫统的达勒班式回教国塗脂抹粉,美其名为“世俗回教国”,真是一个忠实的奴才!


马哈迪出尔反尔

2014年6月12日,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在国会以书面回答询問时表示,“关于大马是一个世俗国或伊斯兰国的问题,政府强调的是,大马并非一个世俗国。从历史来看,大马是根据伊斯兰政府马来王朝而成立,再者,马来统治者掌管各州的伊斯兰事务。”

他表示,这种情况说明了我国的地位跟一般世俗国的地位不同,因为世俗国并不会规定某个宗教为官方宗教,而其人民则可自由奉行各宗教信仰。

他进一步指出,1A条款121项也阐明,民事法庭无权审理伊斯兰法庭权限范围内的案件。


针对加米基尔指民事法庭无权审理伊斯兰法庭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前首相马哈迪除了直批他对此做出错误的结论,还说大马没有条件成为伊斯兰国,因为若强行落实将引发很多社会问题。

马哈迪说,他不知道加米基尔是以甚么立场和理由去发表有关谈话,因为伊斯兰要求必须公平对待所有人,不仅仅是穆斯林。我们必须深入研习伊斯兰教义,以明白伊斯兰对与非穆斯林共同生活的穆斯林所提出的条件。


“所以,当你说民事法庭无权审理伊斯兰法庭权限范围内的案件,这是错误的。我不知道他怎样做这样的结论,但我们已经在普通法律下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而这套法律也被所有人接受,没有限制也没有歧视任何宗教的人。”


“虽然我们有条件成为伊斯兰国,但这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合法诠释。世上一些国家也称为伊斯兰共和国,但大马不会这样称自己为伊斯兰共和国。”


他说,不断提起关于伊斯兰国或世俗国的课题,只会伤害大马的多元种族社会。国家领袖一直争辩这个课题,非但不会有任何结果,反而制造更多问题。


回頋2007年7月24日,马哈迪力挺副首相纳吉的回教国言论时强调,“不管宪法是否明文规定,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已是既成事实。” 


同时,他进一步表示,“我们已把马来西亚視為是一个回教国,无论这是否已写入宪法里,事实上,我們已经在行政中把回教教义纳入政策里。就算其他政党提出反对,也不能够变这个既成事实。”


如今,他却说,“雖然我們有條件成為伊斯蘭國,但這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合法詮釋。世上一些國家也稱為伊斯蘭共和國,但大馬不會這樣稱自己為伊斯蘭共和國。”


马哈迪这种反复无常的言行,早已构成他破壞国家信誉,分裂民族团结的罪行。同时,国家在这批种族主义狂徒的统治下,社會將永无安宁之日!


陈志光


20/6/2014


雪州巫统为何撤回探讨在雪州落实伊刑法的动议?


雪州巫统原拟在本届雪议会提呈有关探讨在雪州落实伊刑法的动议,但在议長接纳该动议后却隨即撤回。这种政治游戏不仅暴露巫统本來就害怕落实伊法的事实,同時也截穿它是以伊法为政治武器,一面指向民联,另一面则指向马來保守社群的惡毒手段。该动议自我撤回的主因是不获中央支持。


巫统为何不坚持落实伊刑法


57年来,执执政党牛耳的巫统早已将回教律法溶合在宪法中,形为一国两法制的变相原教旨主义现行国。它不仅牢牢掌握住伊斯兰教义的话语权,更以此制约伊党的发屏及民联的壮大。随着伊党公开向巫统下战书落实伊刑法,巫统反而闪砾其词,不敢应战。


2014427日,巫统署理主席兼副首相慕尤丁针对伊党将向国会提呈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一事认为,该法案提呈前须成立全国技术委员会,以研究伊刑法的的执行方案。


他说,这个委员会应由海内外伊刑法专才,中央政府的代表如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吉兰丹州宗教理事会,宗教领袖,甚至是来自伊斯兰国的国际组织成员所组成。


这个委员会可研究伊刑法的各个层面及在大马的执行方式,特别是适不适合在吉兰丹州落实。因此,伊刑法必须全面探讨,因为仍有许多人尚未深入了解。” 


显然,慕尤丁一言道破,要在我国落实伊刑法,不仅还有许多事要研究和考量,而且日子还远呢!


2014425日,前首相马哈迪这样表示,伊刑法是回教法律的一部分,它是好的,但对于那些不明白可兰经中阐明公平的人士,我们不能给予他们惩罚别人的权力。


他说,国内的穆斯林还未准备好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因为欲落实伊斯兰的人士没着重伊斯兰教义中所强调的公平,反而是根据本身的方式落实伊刑法。


首相纳吉淡淡地回应:政府不曾拒绝伊刑法,但在国内实行前,还有多项课题需要解决


巫统中央对落实伊刑法的态度不仅诸多推諉,模棱两可,极尽耍太极之能事,它又豈容雪州巫统坏了大事,下不了台?


613日,雪州议长杨巧双证实,已经接获巫统双溪侨华州议员卡马鲁查基撤回动议的要求。不过,雪州反对党领袖山苏丁今日突然宣布,撤回有关动议。


山苏丁解释,由于许多人以为雪州国阵提呈的动议,是要在州内落实伊刑法,因此引起混淆。


陈志光


14/06/2014


卡立蠢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308大选后,雪州被视为民联夺取中央政权的桥头堡,鉴此,国阵已下重兵誓夺回雪州不可。6年过去了,刚愎自用的雪州大臣不仅有失众望,更甚者,他制造许多灰色地帯给国阵打击民联以阻他人接位。雪州宗教局临检大马圣经公会风波是否是其中一个阴谋?


刚愎自用种祸根


613日,雪州宗教理事会声称不接受总检察署不提控圣经公会的决定。同时,它也不赞同雪州行政议会要求它归还马来版圣经的指示。因为,雪州行政议会这种决定已经越权。


该理事会强调,雪州宗教理事会及雪州宗教局,身为维护伊斯兰教圣洁的执法机构,非常敏感看待那些不负责任者污染伊斯兰圣洁的行动,滥用可兰经内特定字眼以方便向穆斯林宣教。


该会恫言,它将敦促雪州副检控官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07A,向法庭申请销毁证物命令。即是将

今年12日突击大马圣经公会时查扣的321份马来圣经与伊班文圣经烧掉。


雪州宗教理事会及雪州宗教局如此嚣张的气焰,当然得到巫统中央的全力支持。不过,如此明目张胆地视法律为无物,倒也是猖狂极了。


在这起事件上,当权者显然怂恿伊斯兰法凌驾宪法之上,制造神权至上精神,迫使身为穆斯林的雪州大臣卡立不可抗拒的事实,从而达到巫统的政治目的。


州的宗教事务虽然名义上归苏丹所管,但身为由穆斯林统治的州属,州务大臣也掌管州的宗教事务,并设立宗教局。换言之,州宗教局须听命于州务大臣。


如今看来,雪州宗教局吃里扒外,伙着雪州宗教理事会多年来干上多宗伤害宗教和谐的案件,由于卡立包藏祸心,导致事件一次比一次严重。


卡立丧失管理州宗教事务的地位与权力


面对宗教事态日益严重,翌日,即14日,雪州大臣卡立表示,他将就此课题觐见雪州苏丹。


他指出,在觐见之前,他会跟掌管宗教事务的行政议员,雪州宗教司,雪州宗教理事会,雪州宗教局和州法律顾问等人,先行在下周开会,尝试取得共同的协议。


掌管雪州宗教事务的行政议员沙乐汉说:自圣经被充公后,州政府就跟随程序,等待总检察署的决定,

一切以总检察署的决定为依归。但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现在却不同意遵循检察署的决定,退还早前由雪州宗教局充公回来的马来文版圣经予大马圣经公会,还建议给予销毁。


他表示,这是州政府始料不及的,因此,他被迫介入与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商讨此事。


他说,雪州政府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有权对付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然后把相关圣经归还给大马圣经公会。如果研究结果显示州政府没有这个权力,那一切就交给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去处理了。


如果我们有这样的权力,那我们就可以很婉转的把局势缓和下来,将被充公的圣经归还给大马圣经公会。


雪州政府对这起事件所持的立场,非常明显地已经丧失管理州宗教事务的地位与权力,以让巫统利用此便利追杀民联。


故布障碍阻他人上接位


犹记早前,公正党制造加影补选的政治目的就是让安华取代卡立,以巩固雪州民联的地位,进而迈向布城,惟卡立借子弹给巫统,将安华前选前被判入狱。


经此一役,卡立有所警惕,他曾多次表示不会自动下台,并强调大臣一职非得苏丹首肯不可方可出任。尤为进者,他在毫无基层力量支持的情况下,冒然竞选中央署理主席党职,妄想以党高职来消除党内的不满情绪。


卡立的所作所为早已被党内有识之士所不齿。最近,雪州所发生的一些行政偏差及民生问题,不仅招致民怨四起,行动党州领导层也大表不满,要求卡立辞职之声不绝于耳。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如今发恶难绝对不是件寻常事,卡立也绝对不是一个蠢到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事件背后所隐藏的阴谋,聪明的你或许已猜对!


陈志光


15/06/2014


28/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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