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 贪污滥权和舞弊是浪费国家资源的祸首 12/7/2005
25 第5章 第7回:2005年 引进华小师资将尖銳化华教课题 1/5/05
致: 尊 敬 的 新 闻 编 辑
人 民 公 正 党 文 告: 官 员 贪 污 滥 权 和 舞 弊 是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的 祸 首
( 吉 隆 坡12 日 讯) 首 相 拿 督 斯 里 阿 都 拉 批 评 首 相 署 官 员 的 疏 忽, 导 致 政 府 浪 费30 亿 令 吉 在 第8 大 马 计 划 的 房 屋 计 划 里。 人 民 公 正 党 则 认 为, 首 相 只 说 对 一 部 份 的 事 实, 实 际 上, 是 官 员 们 的 贪 污、 滥 权 和 舞 弊, 才 是 造 成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的 罪 魁 祸 首。
人 民 公 正 党 宣 传 主 任 蔡 添 强 指 出, 针 对 首 相 署 官 员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的 事 件, 该 党 曾 经 多 次 的 提 出 过 批 评 并 加 以 指 斥。 如 今 得 到 首 相 的 认 同, 这 表 明 该 党 对 政 府 行 政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批 评 是 有 的 放 矢 的。
他 在 文 告 中 表 示, 首 相 署 经 济 策 划 组 在 後 马 哈 迪 时 代 形 同 政 府 的 决 策 中 心, 其 权 力 往 往 高 于 其 他 部 门 首 长 之 上。 工 程 部 长 拿 督 斯 里 三 美 威 鲁 在 不 久 前, 为 辩 护 其 工 程 部 多 项 工 程 发 生 误 失 时, 己 经 透 露 或 证 实 过 这 个 事 实。
“ 由 于 首 相 署 经 济 策 划 组 的 地 位 超 然, 它 仅 向 首 相 负 责。 因 此, 国 家 的 各 种 经 济 活 动, 包 括 政 府 房 屋 建 设 计 划、 公 共 设 施 基 建 计 划 等 等, 需 要 动 用 多 少 拨 款? 由 谁 去 承 建? 有 没 有 如 期 完 成? 等 等 问 题, 人 民 是 无 权 过 问 的。” 前 首 相 敦 马 哈 迪 曾 经 告 诉 人 民, 政 府 会 不 惜 以 高 以 工 程 成 本 三 数 倍 的 价 格 交 由 土 著 承 包 商 去 承 建 有 关 工 程, 可 见 马 哈 迪 是 如 何 放 纵 首 相 署 官 员 去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首 相 阿 都 拉 如 今 能 坦 诚 相 告 浪 费 国 家 的 巨 额 财 富 是 源 自 于 他 本 人 管 理 的 首 相 署, 说 明 他 在 正 视 着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的 根 源。 要 如 何 克 服 和 制 止 大 浪 费 恶 行 继 续 发 生, 有 赖 于 首 相 的 政 治 勇 气。
公 正 党 认 为, 巨 额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是 一 种 叛 国 行 为、 是 一 种 不 可 原 谅 的 罪 行。 这 里 面 包 藏 着 互 相 包 庇 贪 污、 滥 权 及 舞 弊 的 集 体 行 为, 以 及 不 可 告 人 的 政 治 动 机 在 内。 要 清 除 金 钱 政 治, 要 减 少 贪 污、 滥 权 及 舞 弊, 先 从 首 相 署 开 始, 才 是 对 症 下 药 的 良 策。
既 然 首 相 已 经 知 道 了 浪 费 巨 额 国 家 资 源 的 根 源 所 在, 就 必 须 落 实 到 行 动 中 去 整 顿 行 政 结 构 和 整 肃 犯 错 的 官 员。 正 所 谓“ 听 其 言 而 观 其 行”, 人 民 正 在 拭 目 以 待。
公 宣 局 主 任 蔡 添 强 启 2005 年 7 月12 日
致: 尊 敬 的 新 闻 编 辑
人 民 公 正 党 文 告: 公 正 党 声 援 邓 章 钦
( 吉 隆 坡2 日 讯)人 民 公 正 党 对 雪 州 行 动 党 双 溪 槟 榔 州 议 员 邓 章 钦 被 禁 止 出 席 州 议 会 会 议 长 达6 个 月 之 事, 深 表 遗 憾。 并 且 认 为, 雪 兰 莪 州 议 会 这 项 制 裁 行 动, 不 单 终 止 了 邓 章 钦 作 为 人 民 代 议 士 的 权 利, 而 且 也 剥 夺 掉 双 溪 槟 榔 选 区 民 众 在 州 议 会 应 有 的 地 位, 是 对 议 会 民 主 制 度 的 不 敬 及 耻 辱。
公 正 党 巴 生 加 埔 区 会 署 理 主 席 洪 旭 崖 发 表 文 告 说, 邓 章 钦 是 位 富 有 正 义 感 和 责 任 感 的 在 野 党 议 员 领 袖, 他 曾 多 次 揭 发 州 政 府 的 滥 权 与 不 法 行 为 而 深 得 民 心。 也 正 因 为 如 此, 他 被 州 政 府 的 权 贵 视 为“ 不 受 欢 迎” 的 人 物。 此 次 州 议 会 特 权 委 员 会 以 邓 氏 不 尊 敬 议 会 为 理 由, 施 予 严 惩, 质 际 上 是 欲 加 之 罪, 何 犯 无 词?
“ 雪 州 政 府 宣 布 今 年 要 迈 向 先 进 州, 但 在 议 会 民 主 的 实 践 上, 却 是 充 满 着 专 横 与 霸 权。 邓 章 钦 严 厉 监 督 州 政 府 的 运 作, 实 际 上 是 要 协 助 州 政 府 在 行 政 上 及 议 会 民 主 精 神 上 也 能 迈 向 先 进 州。 如 今 看 来, 雪 州 政 府 离 开 先 进 州 还 有 一 大 段 距 离。” 也 是 公 正 党 副 总 秘 书 的 洪 氏 如 此 指 出。
他 表 示, 雪 州 议 会 特 权 委 员 会 越 是 延 长 对 邓 章 钦 的“ 禁 足” 期 限, 就 越 显 示 出 州 政 府 害 怕 邓 氏 揭 发 更 多 的 黑 幕。 邓 章 钦 如 果 由 此 而 采 取 任 何 正 义 的 行 动, 公 正 党 加 埔 区 会 会 给 予 全 力 支 持。
公 正 党 全 国 副 总 秘 书 洪 旭 崖 启
2005 年8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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